组织全院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安全关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条例》的颁布说明国家对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安全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极为重视。
2020年12月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确定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权责,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一是让医保基金的管理有法可依,明确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三方权责;二是可以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三是发挥医保基金对基本医疗的支撑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的信心与期望,提高参保积极性,让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我们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将紧紧围绕国家医保战略方针政策,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应当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及时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准确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提升医务人员法制意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用好、管好医保基金,严格按照五合理收费,确保基金的合理、规范、有效、使用,当好基金“守门人”。绝对不能触碰其设定的高压线,远离违法行为,规范执业,合理使用自己的医保基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每位医务人员都要从“我”做起,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水平,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增强医务人员遵法意识、守法意识,坚持依法执业,秉承规范诊疗,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参保患者满意度,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